入籍美国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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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技术性要求
一般来说,入籍的前提条件是外籍人士首先要在美国境内拥有永久居住权。在提交入籍申请的时候必须年满18週岁。这两项对于独自提交申请的申请人适用。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些未满18週岁的申请人也可以提交入籍申请。
B. 居住要求
在提交入籍申请之前,外籍人士必须已经在美国境内连续居住了一段时间。如果外籍人士不是与美国公民结婚的话,那麽如果想提交入籍申请,就必须在获得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后在美国境内连续居住五年。如果外籍人士与美国公民结婚,则必须在获得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后在美国境内连续居住三年。直到外籍人士进行公民测试这段时间裡,他/她必须与自己的美国公民配偶继续保持婚姻关系,而且其配偶必须能够一直保持公民身份。移民法规把「保持婚姻关系(marital union)」定义为「居住在一起」。
离开美国特定长的一段时间会破坏外籍人士在美国居住的连续性,虽然这并不影响外籍人士可以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再次回到美国。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破坏在美国居住的连续性。但是,如果外籍人士离开美国的时间达到6个月或者以上就会破坏其在美国居住的连续性。如果离开美国的时间在6个月和一年之间,并且外籍人士有合理的理由可以解释这一点(如,海外工作需要),在申请入籍的时候,这段时间就可以被豁免。如果离开美国的时间超过一年,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这一年也可以被豁免,由此保持外籍人士在美国居住的连续性。(请点击这裡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入籍的外籍人士在申请时必须已经在美国境内连续居住的时间长度达到入籍对「连续居住」的要求的长度的一半。对于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人士来说,在提交入籍申请时,在美国居住的时间长度应该在之前的三年内不少于18个月。对于没有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人士来说,在提交入籍申请时,在美国居住的时间长度应该在之前的五年内累计不少于30个月。这个居住时间要求的是累积,不需要连续。在这三年或五年之内,外籍人士可以离开或回到美国,只要这段离开的时间不会破坏居住的连续性,并且满足入籍对居住时间的18个月和30个月的要求。
提交了入籍申请以后,申请人应该在提交申请的州居住3个月。这个要求和连续居住要求必须同时满足。申请人在提交了入籍申请以后直至获得公民身份之前,仍然被要求在美国连续居住。
C. 语言要求
想要成为美国公民,必须有英文的读、写、说的能力。申请人是否有这种能力要由移民官员对其进行测试来决定。有关英语的理解能力和说英语的能力在移民官员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时提出问题时申请人作出的回答来评判。申请人的英语读写能力则要通过专门的笔试来评判。以下几种情况不受语言要求的限制:
由于身体残疾的原因无法达到相应的语言要求;
由于精神疾病的原因无法达到相应的语言要求;
在提交申请时已经50岁或以上,且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在美国居住至少20年; 或
在提交申请时已经55岁或以上,且以永久居民的身份至少15年。
D. 对美国历史和政府的基本知识的瞭解
想要成为美国公民,要对美国历史和政府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瞭解。这一点需要通过一套以选择题为主的测试来评定。一般说来,可以不受语言要求限制的人也要达到这项要求,不过他们可以被获淮参加另外一种形式的考试。
E. 良好的道德准则并遵守美国宪法的规定
想要成为美国公民,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行为准则,并且遵守美国宪法。以下的情况即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参与过卖淫、贩卖人口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动,尤其是曾经被判入狱6个月及以上;
曾与他人通奸,并导致当事人婚姻破裂;
没有遵守IRS法律中有关纳税的条例;
当被要求在选择性徵兵制(Selective Service)处注册时没有去注册;
曾经由于道德败坏犯罪或被宣告有罪;
曾经两次或以上被宣告有罪,总共的刑期超过5年或以上;
曾经由于违反实体法犯罪或被宣告有罪,由于藏有30克或以下的大麻可以除外;
曾经被刑事拘禁180天或以上;
曾经由于赌博被两次或以上宣告有罪;
主要收入来源于非法赌博;
曾经习惯性醉酒;
曾经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
故意或者拒绝抚养家属;
为获得相应的移民利益,在宣誓时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