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的EB-5改革的法规建议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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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时间12日早上8:45分,美国移民局的EB-5改革,名为:EB-5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Modernization(EB-5投资移民现代化)的法规建议稿,正式在联邦政府网站(www.federalregister.gov)上公布。在国会狼来了喊过无数遍之后,移民局真的出手了,而且如预期,出的是重手。
115页的改革草案,涉及改革的领域为:
1. 优先日维持;
2. 增加最低投资额;
3. TEA 定义流程;
4. 技术变更:
5 副申请人的独立申请;Separate Filings for Derivatives
6 面试;
7 发放绿卡的流程;
公众可以到联邦电子法规制定门户(www.regulations.gov),在2017年4月11日前,提出对于该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改革的要点:
1. 维持优先日:
投资者的I-526获批之后,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如区域中心关停欺诈等原因),再次递交申请,则可以维持该优先日。
2. 增加最低投资额:
非TEA,从100万涨到180万;TEA,从50万涨到135万;(180万的75%)
3. TEA(目标就业区)定义:
允许在城镇层面,符合高失业率要求的话,可以定义为TEA;将当前州政府决定TEA定义的权利,收归移民局;
4. 其他杂项:
绿卡条件解除:建议副申请人的独立申请条件绿卡解除(I-829),改革I-829面试流程等;
两大关注点:
I. 涨价,好家伙,移民局引经据典,出重手。
II. TEA定义,这是城市派和乡村派争议焦点,看移民局怎样建议:
首先,将州政府决定TEA定义的权利,收到联邦政府–移民局统一管理;其次,移民局对于TEA的定义标准:
1. 在投资时确认为TEA,可以是乡村或者1.5倍失业率的城市;
2. 修改乡村的定义;
3. TEA定义中,增加城镇;
4. 可以使用连续的多个人口统计区(cense tract),但是要求包含所有与项目所在地相连的人口统计区;
下面这个是美国移民局给的图示案例:
对比下,你手头上的TEA认定信函,你能明白其严苛的地方。当然,只是个人简单过了一遍TEA的认定规则,还需专业人士进一步详细阅读移民局在TEA认定这个核心问题上的规则要求。关于该改革法规的内容,简单介绍如上,主要是涨价和TEA定义,别的说实话,暂时没精力关心。最后,值得朋友们留意的是,该法规建议稿名为:EB-5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Modernization(EB-5投资移民现代化),是奥巴马这届政府的,移民行政改革的措辞(现代化) 。
川普1月20日将宣誓就职美国总统,有些人认为,川普竞选中承诺:将会对非国会立法通过的或者非安全事务的行政机构的新法规,发出暂缓执行令。而移民局的EB-5改革法规,就很有可能属于要被暂停的新法规之列。一个奥巴马政府的改革计划,能否被川普政府全盘采纳,我们还得走着瞧。